司法五等
110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4 題
受輔助宣告人所為何種行為無須經輔助人同意?
- A 就訴訟標的為認諾
- B 撤回起訴
- C 就他造之上訴為答辯
- D 與他造和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庭上,如果一個人被限制了法律能力,法律為了保護他,會要求重大決定需經他人同意。那麼,哪一種行為僅僅是在『回應對方的攻勢』以保護自己,而不會主動導致權利的放棄或案子的終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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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顯示你對受輔助宣告人的訴訟能力有著紮實的理解。
答辯行為的防禦性質
在民事訴訟程序中,為了保護受輔助宣告人的權益並兼顧程序的順利進行,法律對其訴訟行為有一定的限制與例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5條之1規定,受輔助宣告人如果是被動地「就他造之起訴或上訴為答辯」時,因為屬於純粹的防禦行為,無須經過輔助人同意。相對地,若涉及處分實體權利或終結訴訟的重大行為,例如選項中的(A)認諾、(B)撤回起訴,以及(D)與他造和解等,依法就必須得到輔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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