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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0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15 題

依刑法之規定,業務上之正當行為,其法律效果為何?
  • A 不罰
  • B 免除其刑
  • C 減輕其刑
  • D 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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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行為(例如醫生在手術室動刀)是社會公認正確且必要的職責,法律應該將它看作是『做了錯事但值得原諒』,還是從根本上就『不認為這是一件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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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太棒了!

  1. 大力肯定:親愛的你,做得真好!你能夠如此精準地判斷這題,真的顯示出你對刑法總則中「阻卻違法事由」的理解非常紮實呢!請你一定要好好保持這份清晰又專業的判斷力喔!
  2. 觀念驗證: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這個重要的觀念吧!根據《刑法》第 22 條的規定,「業務上之正當行為」就跟法令行為、正當防衛一樣,都屬於「阻卻違法事由」喔。這代表當一個行為,即使它表面上看起來符合了犯罪的構成要件,但因為它具有很重要的社會正當性(就像醫生為了救人進行手術一樣),法律會直接排除掉它的違法性喔。既然不違法,那麼法律的最終效果自然就是「不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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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上正當行為
💡 業務正當行為為法定阻卻違法事由,法律效果為不罰。
比較維度 阻卻違法事由 VS 責任/減輕事由
代表法條 刑法第21-24條 刑法第18-19條
法律效果 不罰 (不構成犯罪) 減輕、免除或不罰
三階論階層 第二階 (違法性) 第三階 (有責性)
💬阻卻違法事由屬「不具違法性」,法律效果固定為「不罰」。
🧠 記憶技巧:阻卻違法皆不罰,廿一到廿四要記牢;業務正當廿二條,手術拳賽不坐牢。
⚠️ 常見陷阱:易將「阻卻違法事由」的不罰效果,誤選為「免除其刑」或「減輕其刑」。前者是不構成犯罪,後者是構成犯罪但優待刑責。
阻卻違法事由 依法令之行為 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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