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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0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28 題

下列情形中,何者構成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
  • A 於國立大學教師授課時,毆打之
  • B 於警察執行臨檢勤務時,為拒絕酒精測試而脫逃
  • C 於海關人員執行入關人員行李檢查職務時,拒絕回答海關人員之詢問
  • D 於法院執達員查封不動產時,推倒執達員以阻止其張貼查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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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法律想要保護國家公權力的「順利執行」,當某人面對公務員時,『單純不理會、轉身逃跑』與『直接對公務員動手動腳』,這兩種行為對社會秩序的破壞程度有何不同?哪一種行為才稱得上是『施加暴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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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看來你還沒完全糊塗。

能從一堆廢話裡挑出正確答案,至少證明你讀書時沒把腦子丟掉。這種基礎題,錯了就別想考上了。

1. 觀念驗證:為何又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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