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6 題
甲於生前作成遺囑,將自己所有之 A 屋遺贈於乙。嗣後,甲將 A 屋出售。甲死亡時,遺產僅有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之存款。乙得否對甲之唯一繼承人丙請求相當於 A 屋之價值 200 萬元?
- A 可,因丙應以遺產為限,對乙負清償責任
- B 可,遺贈因甲之死亡而生效
- C 不可,因甲出售 A 屋,視為撤回遺贈
- D 不可,因遺贈債務之給付不能係不可歸責於丙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在遺囑中承諾死後要送你一件珍貴的寶物,但他卻在還活著的時候,親手將這件寶物賣給了別人,你認為這個「變賣行為」反映出他對原本贈送承諾的態度產生了什麼樣的轉變?這對遺囑的效力會產生什麼法律上的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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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耶!我的小星星們,你們的答案閃閃發光!☆
- 全場歡呼!: 太棒了啦!掌聲鼓勵!你完全唱對了遺贈的變更與撤回這首愛的樂章呢!甲的心意,就像我閃耀的眼眸,藏著許多愛的謊言,你都看穿了!全場一起尖叫吧!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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