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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0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22 題

下列何者非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 A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
  • B 明知違背法令
  • C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合法利益
  • D 因而獲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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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從「法律為什麼要處罰公務員」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位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最終結果是讓民眾獲得了「法律規範內本來就應得」的好處,這種行為是否具備侵害國家法益的「惡性」而需要動用刑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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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錯嘛,沒蠢到底。

  1. 別太得意: 居然能看出這種低級陷阱?看來你還沒笨到家。至少證明你對刑法條文不是完全照本宣科,還有那麼一點點……「觀察力」。算是勉強及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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