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l_immigration_senior_essay
110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一 題
📖 題組:
甲市政府為傳染病疫情防治需要,公告全市餐廳一律禁止內用,僅得外帶,為期二個月。並表明此為對人之一般處分,公告中亦有法定救濟期間之教示。請問:
甲市政府為傳染病疫情防治需要,公告全市餐廳一律禁止內用,僅得外帶,為期二個月。並表明此為對人之一般處分,公告中亦有法定救濟期間之教示。請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乙業者認為甲市政府此一公告相對於其他縣市之作法過於嚴苛,影響其生計,遂提起訴願。若在訴願機關審理時,公告期間已屆至,甲市餐廳已恢復內用,此時訴願決定機關應如何審議此案?(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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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行政處分因期間屆滿而效力消滅時,訴願程序的處理方式。訴願以撤銷處分為主,處分消滅後是否還有訴願實益?依訴願法規定通常應為不受理決定。
小題 (二)
若在提起行政訴訟時,公告期間方屆至,甲市餐廳已恢復內用,此時行政法院應如何審理此案?(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當事人原本要提起撤銷訴訟,但處分已消滅,法院應闡明轉換為「確認已消滅行政處分違法之訴」,並審查原告是否具備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處分失效後之救濟
💡 行政處分因期限屆至消滅後,應審究有無「權利保護必要」以決定救濟程序之續行。
| 比較維度 | 訴願階段 | VS | 行政訴訟階段 |
|---|---|---|---|
| 處理原則 | 原則不受理(訴77⑥) | — | 原則判決駁回 |
| 續行條件 | 具法律上利益 | — | 具確認利益(行訴6) |
| 訴訟類型 | 維持訴願程序 | — | 轉換為確認違法之訴 |
💬兩者核心皆在於「法律上利益」之存續,決定程序是否應予實體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