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5 題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制定之目的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防治罕見疾病之發生
- B 協助病人取得罕見疾病適用藥物
- C 協助病人取得所食用之健康食品
- D 保障罕見疾病藥物之供應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的立法名稱與宗旨出發,思考該法案的核心在於「醫療性質」的介入與保障。針對罕見疾病患者,法律所欲確保的是維持生命所必需、具高度專業醫療目的之「特殊營養食品」,還是屬於一般保健性質、用於調節生理機能且非特定治療用途的「健康食品」呢?請嘗試辨析這兩者在法律定義與立法必要性上的本質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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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觀念驗證:為什麼 (C) 不是我們的選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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