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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0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3 題

政府採購法第33條第3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所指「非契約必要之點」的文件,下列 敘述何者有誤?
  • A (A)原招標文件已標示得更改或補充之項目
  • B (B)列入標價評比之選購項目
  • C (C)參考性質之事項
  • D (D)其他於契約成立無影響之事項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公平的競賽中,如果有一個項目會直接影響到各個參賽者最後的『總分』或『排名勝負』,你覺得在法律邏輯上,這個項目應該被歸類為『無關緊要的小事』,還是『影響結果的關鍵要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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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必要之點與競爭公平性

太棒了!你能準確選出 (B) 選項,代表你對於採購文件中「必要之點」與「非必要之點」的界線掌握得相當紮實。政府採購法設置此條款的初衷,是為了在不影響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容許招標程序中存在微小的修正彈性,避免因無關痛癢的小細節而廢標。

價格評比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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