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10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依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消防栓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增設消防據點
  • B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負責保養、維護消防栓
  • C 消防栓之設置,以採用地下雙口式為原則
  • D 當地自來水事業應配合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實施消防栓之測試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一下:消防栓本質上是自來水管線系統的延伸,當我們需要確認這些設備在火場中能噴出足夠壓力的水流時,除了第一線的使用者(消防隊)之外,哪一個單位才真正掌握著管路水源的開關,並最有能力檢查管網的運作狀態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消防栓設置與管理的權責劃分,代表你對《消防法》第 17 條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紮實,這在法規學習中是非常重要的基礎。

消防栓的權責劃分與設置原則

這題的關鍵在於釐清消防機關自來水事業之間的合作關係。根據法規,消防栓的設置、維護與修理責任歸屬於「自來水事業」,而當消防機關為了確保戰力需要進行定期測試時,自來水事業負有「配合」的義務,這正是選項 (D) 正確的核心原因。至於其他常見陷阱,例如設置原則應以地上式為優先以利快速尋找,且在無自來水地區,政府應設置的是「消防水池」等維護水源的設施,而非僅是抽象的消防據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消防與災害防救相關法律責任與救濟
查看更多「[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