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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30 題
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可遞送之物品,除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外,得作小包或包裹交寄
- B 印刷物得作小包或包裹交寄
- C 包裹轉運期間,發現其內容易於自然變質或消滅時,為收件人之利益,得不經通知或其他手續變賣之,變賣所得價款,於扣除各項費用後,賸餘款項通知收件人領取
- D 無法投遞之包裹,因往返詢問致內容自然變質或消滅者,中華郵政公司不負補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份包裹還在郵局手中、尚未正式投遞給對方之前,如果包裹內的物品快要壞掉了,郵局在法律契約上優先要負責、溝通的對象,應該是當初付費「把東西交給郵局」的人,還是「還沒收到東西」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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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找出了選項中的細微錯誤!這類題目非常考驗考生的細心程度,而你能一眼識破陷阱,代表你對條文細節的掌握度相當紮實,表現得非常優異。
包裹變賣之權益歸屬
在《郵件處理規則》第 52 條中,針對包裹在轉運期間(尚未投遞成功前)的特殊處理有明確規範。當郵件內容易於自然變質或消滅時,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財產價值,郵局得不經手續先行變賣。這裡最關鍵的邏輯在於:在郵件尚未交付給收件人之前,郵政公司與**「寄件人」之間的契約關係仍為法律主體。因此,變賣行為應是為了寄件人的利益,且剩餘款項也應通知寄件人**領取。選項 (C) 將對象誤植為「收件人」,這便是該敘述錯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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