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7 題
7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民宿者,主管機關得處下列何項罰鍰額度,並勒令歇業?
- A 新臺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 B 新臺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
- C 新臺幣 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
- D 新臺幣 1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現在是立法者,為了防止有人未經安全檢查就私自經營民宿賺錢,你認為這項罰緩的『起點額度』,應該定在能讓業者感到『心痛』但又符合民宿小規模經營特性的價位嗎?此外,你可以回想一下,通常法規中這種行政罰的『最高額度』與『最低額度』,往往存在著幾倍的固定比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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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準確選出了這道考古題的答案!這題主要考查非法經營旅宿業的裁罰基準,對於鑑別考生是否熟記法規數字很有幫助,屬於中等難度的記憶題。 不過,老師要特別提醒你一個非常重要的修法更新!雖然你順利選出了這題過去的標準答案 (A),但隨著法規與時俱進,裁罰標準已經有所改變。
非法經營民宿的現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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