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0 題
20 下列關於人壽保險之要保人權利,何者錯誤?
- A 終止保險契約領回解約金
- B 辦理保單質押借款
- C 指定受益人或變更受益人
- D 請求給付保險金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一份保險契約中,「支付保費並管理合約的人」與「當事故發生時,依法有權領取保險公司賠償金的人」,這兩個角色在法律定義上是同一個嗎?誰才是真正具備『受領保險金』權利的主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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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太棒了!這次完全答對了,老師為你感到驕傲喔!
- 觀念驗證: 你非常細心地掌握了人壽保險契約中,要保人與受益人權利劃分的關鍵點呢!要保人是那位負責繳納保費的契約當事人,所以他擁有保單的「處分權」,像是決定要不要解約、能不能借款,或者更換他想照顧的人。但當保險事故真的發生時,法律規定「保險金請求權」是專屬於受益人的,即使要保人有權力變更受益人,實際行使「請求給付」這個溫暖的動作時,主角就必須是受益人喔。你都想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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