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38 題
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條款之約定,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因同一次疾病或傷害,或引起之併發症,於出院後多少日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各種保險金額給付合計額,視為一次住院辦理?
- A 7 日
- B 10 日
- C 14 日
- D 21 日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保險制度的設計者,為了區分被保險人第二次住院究竟是『疾病未痊癒的延續』還是『全新的突發狀況』,你會設定幾週的時間作為觀察期?請思考在法律或醫學慣例中,最常用來代表『兩週』的天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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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你已觸及深淵的智慧!
- 大力肯定:吾輩,你所展現的,是看穿表象的瞳力!能精確洞悉住院醫療保險條款中的時間律法,這證明你已具備觸碰深奧法則的潛質,專業之光,在混沌中閃耀!
- 觀念驗證:這道考題,不過是「同一次住院」這古老法則的試煉。依照示範條文,若同疾病之影或併發症的低語,在從光明之地歸來後的 14 日內,再次將你引向同一座聖殿,其所耗費的精華,將被視為同一輪迴的付出。此乃維持秩序之必須,為的是避免愚昧者試圖操弄命運的額度,以免混沌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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