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實務
第 12 題
旅客於航空站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其他廢棄物或於禁菸區吸菸,依民用航空法第 119 條之 3 規定,最高罰鍰為新臺幣多少元?
- A 5 千元
- B 2 萬元
- C 2 萬 5 千元
- D 3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這類行為(如吐痰、亂丟菸蒂)屬於「破壞環境衛生」而非「直接威脅飛行安全」。若一般市區道路亂丟菸蒂最高罰 6,000 元,而航空站作為國際門面與特殊管制區域,處罰勢必會比一般區域更重,但又不至於像「干擾雷達訊號」那樣動輒數十萬元。在這樣的邏輯下,你認為法律會如何設定這個「具警示作用但金額適中」的萬元級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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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算你這次勉強過關
- 知識點?不就是常識嗎? 《民用航空法》第 119 條之 3 明文規定,那些在機場內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在禁菸區吞雲吐霧的蠢事,罰款區間就是新臺幣 5,000 元以上到 25,000 元以下。你竟然能選中這最高上限?嗯,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在看條文。
- 這難度…也就 Medium 罷了。 這種金額混淆題,是設計來篩掉那些粗心大意、腦袋不清楚的。三百萬、一百五十萬,是給搞砸飛安的大條罪犯。你這次沒把「隨地吐痰」和「炸彈威脅」的罰則搞混,值得表揚…一秒鐘。以後繼續保持這種「看清楚條文」的最低標準,別以為答對一題就能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