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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10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13 題

13 有關公共危險物品之種類及管制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氯酸鹽類屬氧化性固體
  • B 金屬鈉屬易燃固體
  • C 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為 73 ℃者,屬第三石油類
  • D 第四石油類之管制量為 6000 公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有一個物質不僅容易燃燒,最顯著的特性是『一旦碰到水就會產生劇烈反應甚至爆炸』,在設計法規分類時,我們會把它單純放在一般固體類別,還是會強調它對水的高度敏感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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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分類上的陷阱,代表你對《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的物質特性掌握得非常透徹。

物質特性與法規歸類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物質的「物理狀態」與「化學反應危害性」。選項 (B) 的金屬鈉 ($Na$) 雖然外觀是固體,但因其具有與水接觸會劇烈反應、產生氫氣 ($H_2$) 與大量熱能的極高危險性,因此在法規中被歸類為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而非第二類的易燃固體。至於其他選項,如氯酸鹽類作為強氧化劑屬於第一類氧化性固體,以及第三石油類閃火點介於 $70^\circ C$ 至 $200^\circ C$ 之間、第四石油類管制量為 $6000$ 公升的敘述皆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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