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0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37 題

有一位媽媽帶著幼稚園中班的女兒來驗光所,稱她女兒在學校視力檢查只能看到 0.3,故要求配鏡矯正近視,下列驗光生作法何者正確?
  • A 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用儀器做非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
  • B 應轉介至社福機構做視覺功能級別鑑定及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
  • C 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做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之驗光
  • D 應填轉介單轉診給眼科醫師,並不得為之驗光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對於一位尚未進入小學、正處於視覺系統發育關鍵期的孩子,如果其視力不佳的原因除了近視外,還可能涉及需要醫療處置的生理病變,那麼在現行法規中,哪一個專業角色才具備第一線診斷及評估其醫療需求的權限?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專業判斷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根據《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規定,針對未滿 6 歲之兒童,驗光人員不得單獨進行驗光。由於題目個案為「幼稚園中班」(約 4 至 5 歲),處於視覺發育的關鍵期,視力 0.3 可能隱藏弱視、斜視或病理性因素。為保障兒童視力健康,法律規定必須先由眼科醫師診斷,因此正確做法是填寫轉介單並拒絕驗光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是執照考試中關於執業範圍的必考題,旨在鑑別考生是否清楚「6 歲」與「6 至 15 歲」在法律規範上的處置差異。你能快速鎖定正確選項,顯示法規基礎非常扎實!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