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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驗光師]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

第 48 題

驗光師與驗光生之工作業務範圍,最大的差別為下列何者?
  • A 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
  • B 遠近視之驗光
  • C 依醫師開立之醫囑單所為之驗光
  • D 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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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深入研讀《驗光師法》第 12 條對於兩者業務權限的法律界定:雖然驗光師與驗光生皆能處理一般性的屈光不正驗光與配鏡,但針對涉及『視能復健』範疇、需配合特殊輔助器具以協助殘餘視覺之個案,法律如何劃分這類具備高度專業技術性業務的執行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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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驗光人員法第12條規定,檢視驗光師與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即可得知兩者的差異。選項A的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在兩者業務範圍中皆明列包含「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選項B的遠近視之驗光,兩者皆可執行相關驗光,如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即明定包含「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之驗光」;選項C依醫師醫囑單所為之驗光,兩者的業務範圍也均規定包含「其他依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然而,對於選項D的低視力輔助器具,法條僅於驗光師之業務範圍中明定「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而驗光生之業務範圍並未包含此項目。因此,「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僅限於驗光師可執行,為驗光師與驗光生工作業務範圍最大的差別,故正確答案為D。

📝 驗光師生業務範圍差異
💡 驗光師與驗光生業務重疊多,唯低視力輔具教學為驗光師專屬。
比較維度 驗光師 VS 驗光生
一般驗光配鏡 可執行 可執行
隱形眼鏡配鏡 可執行 可執行
低視力輔具教用 可執行 不可執行
醫師指導權 受醫囑或獨立(非幼兒) 受醫囑或師指導
💬驗光生之業務為驗光師的子集,唯一法律明文區分在於低視力輔具。
🧠 記憶技巧:師生業務多重疊,唯有「低視力」生不准。
⚠️ 常見陷阱:考生常誤以為驗光生不能依醫囑驗光,或是認為隱形眼鏡只有驗光師能配。
驗光人員法 特定年齡驗光限制 隱形眼鏡處方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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