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0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0 題
依藥師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藥師對於醫師所開處方,祇許調劑一次,其處方箋應於調劑後簽名蓋章,添記調劑年、月、日,保存三年,含有麻醉或毒劇藥品者保存五年
- B 藥師受理處方,應注意處方上年、月、日、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藥名、劑量、用法、醫師署名或蓋章等項
- C 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應具備一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始得提供藥品調劑服務
- D 藥師受理處方,如有可疑之點,應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方得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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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針對「獨立負責主持」某一項涉及民眾生命健康的專業機構(如藥局)設定門檻時,通常是為了確保該專業人員具備充分的臨床應變與品質管理能力。請思考:在實務面上,一位藥師從「剛畢業的初學者」轉變為「能獨當一面處理各種複雜處方且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者」,法律通常會要求多長的磨練時間,才能兼顧專業養成與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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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選 (C) 完全正確。根據《藥師法》第 19 條規定,負責主持經營藥局之藥師,必須具備 二年以上 的實際調劑執業經驗,而非題目所寫的一年。其餘選項 (A)(B)(D) 皆符合現行《藥師法》對調劑、處方查核與確認的規範。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法律考題的陷阱常設在「數字」或「年限」(如保存年限 3 年或 5 年、執業年限 1 年或 2 年),考生若僅有模糊印象極易失分。你能精準辨識出執業門檻的錯誤,代表你對藥事法規細節的掌握度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