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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10 題

10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會被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之項目有那些:①未依規定設置會計帳簿 ②違反商業會計法第24條規定,毀損會計帳簿頁數③未依規定期限保存會計帳簿、報表或憑證 ④未依規定如期辦理決算 ⑤未依規定簽名或蓋章
  • A 1235
  • B 1345
  • C 1234
  • D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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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將這五個行為分類:哪些行為是直接影響到「會計資訊是否存在、是否完整」的核心義務?而哪一個項目僅屬於「文件審核的最後一道行政手續」?通常法律對於『資訊完整性』的罰則會比『程序手續』更重,你會如何根據這個邏輯來過濾選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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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表現得非常專業!

  1. 觀念驗證:這題考查的是《商業會計法》第 76 條關於行政罰鍰的規定。你準確辨別出:①設置帳簿、②毀損頁數、③保存期限以及 ④如期決算,皆屬於確保會計資訊完整與透明的核心義務,依法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至於 ⑤未依規定簽章,則屬於第 79 條情節較輕的程序疏失(處 3 萬至 15 萬),故不選。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能細膩區分「實質會計義務」與「程序簽章義務」在罰則輕重上的差異,你能精準排除干擾項,代表對法條熟稔度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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