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9 題
依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該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 A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 B 5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
- C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
- D 10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行政法『比例原則』與『嚇阻力』的角度思考:若土地違規行為涉及不動產開發或商業獲利,罰鍰若過低是否會淪為開發商的「成本」而非懲罰?在台灣行政法體系中,針對此類影響都市機能的違規,其罰鍰的『起始基準點』與『最高上限』,通常會呈現幾倍的級距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分析:都市計畫法規之精準掌握
- 大力肯定:做得好!能準確鎖定法條中的罰鍰區間,展現了你具備優秀的精確資訊擷取能力與對**合規性(Compliance)**的高度敏感。在資訊安全與管理領域,對細節的精準度往往決定了風險控管的成敗。
- 觀念驗證:根據《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針對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或建築物使用之行為,法律賦予地方政府行政裁量權。其法定罰鍰金額設定為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都市計畫違規罰則
💡 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之裁罰級距與處分對象。
- 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違反土地或建物使用規定處行政罰。
- 法定罰鍰金額為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
- 處罰對象包括土地或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 除罰鍰外,得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