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9 題
駐在審計、書面審計、隨時稽察、委託審計等,有幾種係屬現行審計法規定之審計職權行使方式?
- A 4 種
- B 3 種
- C 2 種
- D 1 種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審計實務中,我們通常根據「審計人員在哪裡工作」以及「檢查的頻率或性質」來分類執法方式。如果今天審計機關人力不足,請外部專家協助(委託),這算是審計機關「親自執行」的常態職權行使方式,還是屬於一種權限的「外包或轉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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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這題測驗大家對法定審計方式的掌握,屬於中等難度的題型。它的鑑別度在於,考生必須在幾個看似合理的專有名詞中,敏銳地挑出不屬於現行法規的項目。
法定審計職權行使方式
題目列出的四種方式中,共有三種為法定方式。書面審計與隨時稽察(如《審計法》第 14 條規定得隨時派員稽察)是審計機關日常監督的重要手段;而委託審計則規範於《審計法》第 5 條或第 15 條等,允許審計機關委託其他機關或專業人員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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