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42 題
假設臺北市政府所有之某營業基金在臺中市之分支機構,由臺中市審計處辦理審計事務,在審計法之概念上稱為何者?
- A 指定審計
- B 送請審計
- C 委託審計
- D 命令審計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具有管轄權的機關,因為地理距離或效率考量,請求另一個不相隸屬、但在當地的權責機關代為執行其法定職務時,這種機關間「請求代勞」的法律關係,通常會使用哪一個法律專業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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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好!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政府審計機關的管轄權劃分有很清楚的認識。在實務上,政府機關的業務常常跨越縣市,為了提升查核效率與節省行政成本,法律特別賦予了管轄權運作的彈性。
審計管轄權之委託
根據審計法第80條的規定,各機關之分支機構,如果與其總機構不在同一個直轄市或縣(市)時,原管轄之審計機關得委託該分支機構所在地之審計機關辦理審計事務。以本題為例,臺北市政府的基金分支機構設在臺中市,臺北市審計處便可依據法條「委託」臺中市審計處就近辦理,這在法定概念上明確稱為「委託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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