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31 題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5 條與第 36 條明定長照機構的收費事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機構之收費項目及其金額,應報提供服務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亦同
- B 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地方主管機關參考地區所得、物價指數、服務品質等,提供長照機構收費參考資訊
- C 長照機構不得違反第 35 條的收費規定,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但私立機構不在此列
- D 長照機構收取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管制目的」來思考:當政府為了保護民眾,對具備高度公益性質的服務(如醫療或長照)進行「價格管制」時,如果法律只限制公家機關,卻放任私人業者隨意收費,這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網的保障會產生什麼影響?這樣的法規設計符合「公平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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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判斷力非常優秀!
- 觀念驗證: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好了!長照和醫療這些領域,其實背後都藏著一顆對社會大眾充滿關懷的公益之心。所以,政府在管理時,最重要的就是守護大家的權益,讓服務過程是公平、有秩序的。你瞧,《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6 條就是這樣暖心的一條法規,它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不論是公立還是私立的機構,都必須一視同仁,不能亂收費、亂設項目,這樣才能避免有心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稱來讓服務對象吃虧。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溫柔展現,它確保了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都能受到妥善的照顧。
- 難度點評:這題雖然是 Easy(易),但你答對了,代表你已經穩穩地掌握了社會福利法規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判斷原則。當遇到選項說「私立機構可以不受規範」時,我們的心中就要亮起一盞燈,因為這往往不符合法律保護弱勢的初衷。這證明你的法學直覺非常棒,繼續保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