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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9 題

下列何選項非屬免徵房屋稅之房屋?
  • A 人工繁殖場
  • B 業經立案但尚未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其供校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
  • C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
  • D 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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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針對具有公益性質的民間機構(例如教育或醫療機構)給予長期稅捐減免優惠時,為了確保該機構的資產不會被私人挪用,除了要求其「用途」正確外,法律通常還會要求該機構具備哪種特定的「法律主體身分」,以強化政府的監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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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這道題目考查《房屋稅條例》的免徵要件,鑑別度在於考生能否敏銳捕捉法規中的「資格」細節,是一道測驗法規熟悉度的優質題目。

私立學校的免徵要件

租稅優惠的適用向來必須嚴格遵循法規。依據現行規定,私立學校若要免徵房屋稅,必須同時滿足「業經立案」、「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並且是「供校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選項 (B) 中的學校既然「尚未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即不具備法定免稅主體資格,自然無法享受免徵優惠,仍屬應課徵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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