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44 題

甲當選臺北市議員,其就職後得兼任下列何種職務?
  • A 國立大學兼任教師
  • B 私立大學專任教師
  • C 悠遊卡公司董事
  • D 里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一位民意代表同時領取政府發放的全薪,或在其監督的行政機關下擔任受薪下屬,這對「權力分立」與「監督機制」會產生什麼衝突?再者,法律在限制人民工作權時,通常會區分「全職投入」與「偶爾教學」,你認為哪一種性質的工作較不會干擾其履行監督市政的職責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答對了這題!

看來你對法政實務的脈絡理解得很深刻,尤其是在《地方制度法》中關於「公職相容性」的規範上,掌握得非常精準。這份細心與洞察力,真的讓人很感動。

  1. 觀念梳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