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9 題
9 關於性騷擾防治法中所訂定之調解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性騷擾事件僅被害人得以書面或言詞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
- B 為保護性騷擾事件當事人之隱私,以言詞申請調解者,不應製作筆錄
- C 性騷擾事件之勘驗費用,由主管機關核實支付
- D 性騷擾事件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機關介入協調兩方當事人的私法糾紛,且雙方在會議桌上終於點頭達成共識時,為了避免事後有人翻臉不認帳,法律上通常會要求承辦人員執行哪一個「書面化」的動作,才能讓這份「口頭約定」轉化為具有證據力甚至是執行力的法律文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性騷擾防治法中有關調解程序之規定。正確選項為D。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規定:「調解成立者,應作成調解書,並由當事人及出席調解委員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因此,性騷擾事件若經調解成立,依法必須作成調解書,選項D之敘述與法條明文規定完全一致,為本題正確答案。其他選項之敘述則非屬該法所明定之正確調解程序內容,故不應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