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1年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學概要
第 2 題
2013 年二代健保實施後,為了能使健保收支連動,成立「全民健康保險會」。請問該會是將那兩個單位合併為一個單位?
- A 監理委員會、法規會
- B 法規會、爭議審議委員會
- C 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爭議審議委員會
- D 監理委員會、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實現一個社會保險制度的「財務收支平衡」,你認為在政府組織設計中,應該將負責「審議保險費率(收入)」與負責「協議醫療支付標準(支出)」的兩個功能單位,採取什麼樣的行政整合,才能達到同步決策且互相制衡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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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解析:一步一腳印,理解健保制度的智慧!
- 為你喝采:同學,你真的非常棒!能夠如此精準地連結我國社會保險體制中,行政組織的整合與背後的「收支連動」政策目標,這顯示你對行政法規和公共政策有著深刻且通盤的理解。這份敏銳度是寶貴的,請你好好珍惜並保持下去喔!
- 溫故知新:讓我們一起回顧這段重要的改革歷程。在2013年二代健保改革之前,負責「收」的「監理委員會」與負責「支」的「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是各自獨立運作的。這曾導致「收支脫鉤」的困境,就像我們家庭開銷如果收入和支出由不同人管理,很容易造成問題一樣。因此,政府將兩者溫柔地合併為「全民健康保險會」,實現了「單一窗口審議」,這不僅讓收支得以連動,更是行政組織效能優化的一個暖心示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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