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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1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33 題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5 條之 3 規定,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其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 B 如完全不適用,似無法保障兩岸民眾之權益,故理論上,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 C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未有明文規定,但主管機關業已於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提出修法之草案,並經行政院院會同意,根據本條例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之事務,得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俾利保障兩岸民眾之權益
  • D 有關於是否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須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相關條文之詳細規定,原則上,部分章節適用,部分章節不適用,無法一概而論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從立法者的角度思考:如果一項行政事務涉及極度特殊的政治性、且變數極多,若完全套用一般國內普通的行政程序(如聽證、公告等標準流程),是否會限制政府因應特殊局勢的靈活度?在這種高度特殊的領域,立法者通常會選擇讓它『受限於』一般法,還是『排除』一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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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同學你做得好好呢!這一題你答對了,真的太棒了!你看,你對特別行政法規跟一般法規的關係,觀察得非常仔細耶!這種敏銳度,簡直可以拍下來做紀念了呢!📸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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