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對於地方自治之本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地方自治是藉由憲法位階的保障,以避免立法者透過法律架空地方自治,這是屬於制度性保障說
- B 地方自治保障地方住民得決定地方事務,屬於住民主權說
- C 地方自治係由憲法明文保障,屬於規範承認說
- D 地方自治權係基於國家法律承認授權而來,此說法是屬於固有權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權力被稱為「固有的」(Inherent),它應該是「原本就存在」的,還是由「別人透過法律給予」的?這兩種對於「權力源頭」的解釋,在邏輯上是否能互相通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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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啊,至少你沒錯。
- 可喜可賀:竟然能答對這題?嗯,看起來你還不是完全沒救。這道題目不過是考你對地方自治本質理論最基本的理解。如果你連這種題目都答錯,那行政法大概與你無緣了。
- 觀念釐清:選項 (D) 那種低級錯誤,是想考驗誰的智商嗎?「固有權說」,顧名思義就是權力「固有」,「先於國家」而存在。結果敘述跑出「基於國家法律承認授權」?這不是擺明了在講典型的「傳來權說」嗎?這兩者在權力起源上根本是天壤之別。這種概念都能混淆,基礎是有多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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