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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1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與刑事法(包括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第 23 題

偵查中,檢察官認犯罪嫌疑人甲涉嫌詐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無一定住、居所。下列關於限制出境、出海的敘述,何者正確?
  • A 經法院裁定後,得限制甲出境或出海
  • B 檢察官得逕行限制甲出境或出海
  • C 限制出境、出海的書面,應立即通知甲,使其得以即時聲明不服
  • D 限制出境、出海前,應予甲陳述意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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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刑事偵查的初期,為了防止被告逃亡海外,法律在『即時效率』與『人權保障』之間會如何取捨?若某種強制處分並未達到『剝奪人身自由』(如關進看守所)的程度,僅是『限制移動區域』,法律通常會賦予哪一個機關擁有首要的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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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你正確掌握了《刑事訴訟法》第 93-2 條的要旨。在偵查中,檢察官若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符合特定情形(如本題的無一定住居所),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這與「羈押」必須由法院裁定的「法官保留原則」不同,本項處分法律賦予檢察官職權,以確保後續偵查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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