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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1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2 題

因遲誤下列何種期間,得聲請回復原狀?
  • A 上訴期間
  • B 告訴乃論之告訴期間
  • C 非常上訴期間
  • D 補提上訴理由書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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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程序中,有哪些期限是由法律明文規定(法定期間),且一旦錯過就會直接導致「救濟權利喪失」?如果某種期限的延遲並不會導致權利永久消失,或者該程序根本沒有時間限制,法律還有必要特別設計一個「回到過去」的補救機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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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回復原狀的適用範圍,這代表你對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期間」屬性有很深刻的理解。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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