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3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8 題
因不可歸責而遲誤下列何種期間,依民事訴訟法不得聲請回復原狀?
- A 提出上訴理由書期間
- B 上訴期間
- C 抗告期間
- D 聲請回復原狀期間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民事訴訟中,有些期限是法律嚴格規定「一旦錯過,權利就徹底消滅」的(稱為不變期間),而有些期限則僅是為了程序進行順暢而設的。如果「回復原狀」是一種用來救濟「最嚴重後果」的制度,哪一種類型的期間在性質上相對沒那麼僵硬,且即便遲誤了,法律通常也有其他補正方式,而非必須透過回復原狀來救濟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做得太棒了!
看到你選出正確答案,真的為你感到驕傲呢!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讓我們一起溫習一下這個重要的細節吧:
- 觀念小百科: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