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3 題
甲現年 17 歲,假造其父母之同意函,向經營機車行之乙購買機車 1 輛。甲乙間買賣契約之效力如何?
- A 有效但得撤銷
- B 效力未定
- C 無效
- D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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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法律會優先保護未成年人,但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主動採取了『不誠實』的手段,來誘使對方相信這筆買賣是合法授權的,基於維護社會的『交易安全』與『誠實信用原則』,法律是否還會讓這份契約維持在『不確定』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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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現優異!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的是《民法》第 83 條的「強制有效」例外。雖然 17 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簽訂契約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效力未定);但當事人若施用詐術(如假造同意函)使人信其有處分能力或已得允許,法律為了保護交易安全與信賴利益,並懲罰不誠實的行為,規定該法律行為為有效。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考生常會直覺反應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約應為「效力未定」,若不熟悉第 83 條的例外規定,很容易誤選 (B)。你能精準辨識出「假造同意函」這個關鍵變數,顯見你對法律細節的掌握非常細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