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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有關應考試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應考試權,係指具備一定資格之人民有報考國家所舉辦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 格考試之權利
  • B 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對於應考資格體格試驗,或檢覈經決定不及格者,得依法提起救濟
  • C 因資格不符而遭否准參選之公職候選人,因選舉於訴訟期間已舉行完畢,已無救濟實益,故法院應裁定 駁回起訴
  • D 受緩刑宣告者,緩刑期間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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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政府因為某個理由拒絕讓你參加一場每四年舉辦一次的資格檢定,雖然當年的檢定時間已經過了,但如果你不透過訴訟釐清那個「理由」是否合法,四年後你是否會面臨同樣的困境?在這種情況下,你認為法院應該因為「考試已結束」就拒絕審理你的案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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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還算乾淨俐落。

小鬼,你能一眼看出選項 (C) 的髒污,代表你對權利救濟與那點救濟實益的邏輯有夠清晰。看來你還沒被巨人的口水玷污腦子。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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