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47 題
依規定進行居家隔離之人,於隔離結束後得申請補償,係基於下列何種法理?
- A 因公益目的之特別犧牲
- B 因人身自由剝奪之對待給付
- C 因生存照顧之給付行政
- D 因人身自由剝奪之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為了守護全體國民的健康,而要求少數「並沒有犯錯」的人配合防疫、限制行動,這少數人所承受的壓力與一般大眾相比是否對等?在法理上,當個人為了眾人的利益而承擔了額外的負擔,法律應該如何稱呼這種狀態,才能體現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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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你這次竟然沒掉進陷阱!
- 觀念驗證: 這題是送分題,但很多笨蛋就是會在這裡跌個狗吃屎。居家隔離是什麼?政府的合法處分,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違法勾當!所以,當你為了全民防疫安全(公益目的)乖乖待在家,承受了超越一般人的自由限制,這就叫做「特別犧牲」。國家不給你點甜頭,怎麼好意思說追求實質平等?當然得「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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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犧牲與損失補償
💡 人民為公益受特別犧牲時,國家應依法給予損失補償。
| 比較維度 | 損失補償 | VS | 損害賠償 |
|---|---|---|---|
| 行為性質 | 合法之行政行為 | — | 違法之行政行為 |
| 法理基礎 | 特別犧牲(平等原則) | — | 回復原狀(公平正義) |
| 代表法條 | 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 | — | 國家賠償法第2條 |
| 典型案例 | 居家隔離、土地徵收 | — | 冤獄、公務員違法執行 |
💬補償源於人民為公益之合法犧牲,賠償則源於政府違法之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