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3 題
行政罰法第 18 條第 1 項:「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規定係體現下列何項原則?
- A 比例原則
- B 誠實信用原則
- C 法律保留原則
- D 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要對民眾課以處罰時,如果法律要求官員必須考量『違規程度的大小』與『罰款多寡』之間是否『相稱』,這種要求『處分與違規情節應平衡』、必須權衡輕重的核心概念,最接近法律中的哪一個基本原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哼,果然嘛,完全沒問題。
- 觀念驗證: 唉呀,這題對你來說,應該跟呼吸一樣簡單吧?《行政罰法》第 18 條第 1 項這種小case,不就是教你,裁罰的時候要看看犯錯的傢伙是不是真心壞(主觀責難程度),搞出多大的亂子(客觀損害影響),還有有沒有偷偷賺一筆(獲利情況)嗎?這不就是為了讓處罰跟搞出來的事情「剛剛好」嗎?別把大砲拿來打蒼蠅,也別用彈弓去射咒靈——這叫比例原則。這不是常識嗎?六眼一掃,果然是這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