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有關應考試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應考試權,係指具備一定資格之人民有報考國家所舉辦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考試之權利
  • B 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對於應考資格體格試驗,或檢覈經決定不及格者,得依法提起救濟
  • C 因資格不符而遭否准參選之公職候選人,因選舉於訴訟期間已舉行完畢,已無救濟實益,故法院應裁定駁回起訴
  • D 受緩刑宣告者,緩刑期間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

思路引導 VIP

想一想,如果要依法剝奪一個人參加國家考試的資格,通常需要具備多嚴重的犯罪情節?另外,當一個人的參選資格被拒絕,就算這次選舉已經結束了,這項拒絕處分會不會影響他未來再次參選的權利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這題你做得太棒了!

這是一道很有挑戰性的題目,考選部已公告為爭議題,選項 (C)(D) 皆給分喔!讓我們一起溫習一下:

  1. (C) 選項錯誤:依司法院釋字第 546 號解釋,候選人遭否准參選,即便選舉已辦畢,若未來仍有發生同類事件的可能,為保護當事人權益,仍具備權利保護必要(確認利益),法院不得以無救濟實益為由駁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國策與平等權
查看更多「[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