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1年
[觀護人] 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第 三 題
請說明修復式司法於少年事件之應用上,若少年堅持不道歉或對話會否造成不利益。(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先聯想少年事件處理法中關於修復式司法之規定(如第31條之1),並扣緊其『自願性』核心原則。接著從『少年保護優先主義』及程序保障(如不自證己罪原則)切入,推導出少年拒絕參與不應直接作為加重處分或不利認定之理由,而應將其視為評估『需保護性』及後續輔導需求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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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修復式司法旨在促進加害人與被害人之對話以修復關係並填補損害,然於少年事件之應用上,基於「少年保護優先主義」及「程序基本權保障」,少年若堅持不道歉或對話,法院不得逕以此作為對其不利益處分之唯一依據或加重處罰之理由。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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