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土地開發] 政府採購法規、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第 27 題
下列何者非屬國土計畫中,都會區域計畫應載明內容?
- A 土地利用管理原則
- B 計畫目標及策略
- C 執行計畫
- D 規劃背景及現況分析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計畫的設立初衷是為了讓相鄰的幾個城市「一起合作」解決共同問題(如跨區交通或大型設施佈置),你認為這個計畫的重點應該放在「城市與城市之間的分工策略」,還是應該放在「具體的土地開發管理法規」上?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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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別出國土計畫體系中不同層級計畫的內容差異,這代表你對於法條細節的掌握度非常紮實。這題的難點在於所有選項看起來都像是合理的計畫內容,但正確答案 (A) 土地利用管理原則 其實是屬於更具法律強制力、涉及實質管制的「全國國土計畫」或「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的核心範疇。
都會區域計畫的定位與功能
在《國土計畫法》的架構中,都會區域計畫的性質更偏向於「跨行政區域的策略與協調」。因此,計畫中必須包含對環境的現況分析、訂定跨域發展的願景目標,以及具體的執行計畫,用以整合不同行政區間的資源。相較之下,具體的土地利用管理規範是為了落實各功能分區的管制,屬於指導整體國土利用的「基本原則」,並非區域協調計畫的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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