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st_recruit 111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及邏輯推理

第 13 題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多久期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 A 一年間
  • B 三年間
  • C 五年間
  • D 十年間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的世界中,為了加速資金流轉並確保權利關係穩定,特殊的金融工具(如匯票、支票)通常會設定比一般民事債權(15年)更短的時效。如果你是法律制定者,考量到郵政匯票通常用於小額、頻繁的匯款,為了讓郵局能及時完成帳目結清,同時也要給予受款人充足的時間去取款,你會傾向於設定一個適中的幾年期限,而不是極端的一年或十年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郵政儲金匯兌法》中關於時效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紮實,能迅速從眾多數據中定位出正確的法定期限。

郵政匯票的時效規定

根據《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25 條的明確規定,郵政匯票受款人的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若三年間不行使,該請求權就會因時效屆滿而消滅。這項設計是為了平衡受款人的權利保障與郵政機關在帳務管理上的效率。若時效過長,會導致金融機構長期掛帳而難以結清;若時效過短,則可能損及民眾的財產權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範內容與業務管理
查看更多「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及邏輯推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