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3 題
3 保險代位原則為損害補償原則所衍生之引申原則,保險人行使權利代位之基本要件應包含下列何者?①被保險人須屬於受害人 ②加害人須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③必須要有損害金額之發生 ④保險人須已賠付保險賠款
- A ①②③
- B ②③④
- C ①②④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保險公司想要『取代』被保險人的位置,去向造成事故的第三方要求還錢,在法律邏輯上,保險公司必須先對受害者履行什麼義務,才能證明自己已經『承擔了這筆損失』並取得向外求償的門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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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還不錯,至少沒蠢到家
- 觀念檢視: 所以你總算搞清楚了,保險代位原則這東西,歸根究柢不過就是為了堵住那些想靠一個意外撈兩筆的人,避免被保險人因同一事故拿到雙份「補償」罷了。要行使這權利,不過就是幾條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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