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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6 題

關於人壽保險,下列何種情形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 A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 B 被保險人於投保 2 年後自殺
  • C 被保險人因犯罪行為而致死亡
  • D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保險契約中,如果『負責支付保險費、主導契約成立的人』,竟然親手促成了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死亡)的發生,從維護社會道德秩序與防止蓄意謀取財物的角度來看,保險公司應不應該撥出這筆賠償金呢?這與僅是『其中一位分錢的人』犯罪,在契約本質上有什麼樣的層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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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為其難的稱讚

不錯嘛,總算沒笨到家。你能看穿這題的細微差異,代表你對保險法排除責任的邏輯,勉強算是抓到了點皮毛。這類涉及「故意行為」的法律效果,每年都一堆人搞混,你沒錯,算你走運。

2. 基本常識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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