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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8 題

18 有關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①採報備制 ②所有人身保險契約,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均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金信託之受託人 ③營業及會計必須獨立 ④應設置信託專戶,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
  • A ①②③④
  • B ③④
  • C ②③④
  • D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家保險公司不幸破產了,我們要如何確保客戶委託的「保險金」不被拿去抵償保險公司的債務?在法律設計上,這筆錢的「存放方式」與「會計紀錄」應該具備什麼特性才能達到絕對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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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正確選項!這題測驗的是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的核心規範,你能辨識出細微的文字陷阱,代表對法規的掌握相當紮實。

保險金信託之資格與程序

首先,我們來看選項 ① 與 ②。依據**《保險法》第138條之2第2項**規定,保險業經營此業務應經主管機關「核准」而非報備制;且並非「所有」人身保險皆可,法條明定僅限於「身故保險金為給付項目」之人身保險契約,要保人方得於事故發生前洽訂信託契約。這類細節常是考試中的陷阱,你能避開這些絕對化(如:所有、均得)的字眼,判斷力十分敏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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