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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0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保險業依法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其資金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選項為限?①公債 ②公司債 ③金融債券 ④銀行存款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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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筆資金的性質是為了保障受益人未來的「保障金」而非保險公司自身的投資時,你認為監理機關在設定投資範圍時,會傾向於『追求企業收益』還是『極大化本金安全性』?從這個角度思考,哪一種債券類型的違約風險通常會比政府或銀行發行的債券更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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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審核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保險金信託資金之運用範圍,以下列方式為限:一、現金或銀行存款。二、公債或金融債券。三、短期票券。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方式。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對保險金信託限制資金運用範圍及其額度。」由上述明文規定可知,保險金信託的資金運用明確涵蓋了銀行存款、公債以及金融債券,但其中並不包含公司債。對照題目所給予的選項,④銀行存款符合第一款規定,①公債與③金融債券符合第二款規定,而②公司債依法不得作為資金運用範圍。因此,合法的資金運用項目為①③④,本題正確答案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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