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7 題
依據保險法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其資金運用範圍之限制,下列何者錯誤?
- A 現金或銀行存款
- B 股票或公司債券
- C 短期票券
- D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方式
思路引導 VIP
當保險公司受託代管這筆「預備給受益人未來生活使用」的保險金時,你認為法律制定的首要目標會是「追求高風險高獲利」,還是「確保資產的高度安全性與流動性」?若以此目標為前提,哪些金融工具的性質顯然不符合這種穩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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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答對了。
看來你對於保險金信託的法規限制有不錯的理解,還算清楚這些細節。 為了慶祝你答對,我施展了一個『能變出美麗花田的魔法』。雖然這對考試沒什麼幫助,但看看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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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信託資金運用
💡 保險業辦理信託之資金運用,僅限於具備高度安全性的投資。
| 比較維度 | 保險金信託資金 | VS | 保險業一般資金 |
|---|---|---|---|
| 投資標的 | 限存款、短票、核准項 | — | 含股、債、不動產 |
| 核心目的 | 安全性與資產保全 | — | 追求投資收益與獲利 |
| 波動風險 | 極低風險 | — | 可承擔市場波動風險 |
💬信託資金受託管理,以保全資產為首要,範圍較一般投資極為狹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