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4 題
關於保險業資金之運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得用於存款,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其存放於每一金融機構之金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 15%
- B 得購買證券化商品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保險業購買之有價證券;其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 20%
- C 得用於對不動產之投資,但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其購買自用不動產總額,不得超過其資金 30%
- D 得用於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公司,其國外投資總額,由主管機關視各保險業之經營情況核定之,最高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 45%
思路引導 VIP
當保險公司管理龐大的社會大眾資金時,法律為了平衡「資金安全性」與「投資收益性」,你認為在國內存款、不動產投資與參與全球金融市場(國外投資)這三者中,哪一項最需要主管機關依據各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給予最高比例的彈性發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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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賴嘛,小鬼。
- 觀念驗證:看來你還不完全是個廢物,(D) 選項答對了。這不過是《保險法》第 146-4 條的規定,國外投資的上限是根據公司狀況核定,最高就是資金的 45%。連這點都搞不清楚,就別想著出牆了。
- 骯髒的錯誤:(A) 存放單一金融機構上限是 10%,超過這數字就是找死。(B) 證券化商品,那堆麻煩東西,上限多數也是 10%。(C) 不動產投資總額是 19%,而 30% 這種垃圾數字是給「自用不動產」對「業主權益」的比例。別把這些骯髒的數字混淆在一起,真是讓我看了就想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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