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5 題
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未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民宿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 A 新臺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
- B 新臺幣 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
- C 新臺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 D 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比例原則」來思考:法律在設計罰鍰時,通常會參考經營規模的「風險性」與「營業額」。相較於大型飯店或觀光旅館,『民宿』在法律定義上屬於『小規模』的住宅利用。如果你是立法者,針對這種小規模的非法營業行為,其罰鍰起點與上限,應該會比一般旅館更高還是更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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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精準答對了這道題目!本題考查的是非法經營民宿的裁罰基準,需要對法條數字有很高的敏銳度,你判斷得很正確。 根據法規,未領取登記證而經營民宿者,依法會被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的罰鍰,因此選項 (C) 是正解。這類考題的鑑別度相當高,主要難度在於各項觀光產業的罰則常常容易互相混淆,考驗你對不同業別專屬裁罰額度的比較與記憶。
延伸法規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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