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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11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19 題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規定,有關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之防火時效,下列何者與規定不同?
  • A 自頂層起算超過第四層至第十四層之各樓層的樓地板應具有 2 小時防火時效
  • B 自頂層起算不超過四層之各樓層的柱應具有 2 小時防火時效
  • C 自頂層起算第十五層以上之各樓層的承重牆壁應具有 2 小時防火時效
  • D 屋頂應具有半小時防火時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棟高層建築的受力狀況:當建築物層數越高,結構重量會如何由上往下傳遞?如果在一場大火中,位於「最頂端」支撐重量較輕的結構件,與位於「中低層」支撐整棟重量的關鍵結構件相比,哪一個部位對於防止整棟建物倒塌的急迫性更高?這對法規制定防火時效的長短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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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法規中的微小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於《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中,有關「主要構造防火時效」的精確掌握。你能夠從眾多數據中迅速抓出不符規定的選項,代表你對不同樓層部位的時效差異非常有感。

主要構造的防火時效邏輯

建築物主要構造的防火要求並非一體適用,而是根據其所處的樓層高度與承載重要性而定。以承重牆壁為例,法規採取「由上而下、越下越嚴」的邏輯。針對自頂層起算不超過四層的柱,其防火時效的要求僅需 1 小時,而非選項 (B) 所述的 2 小時。這種設計是考量到建物上方載重較輕,若發生火災導致局部受損,對整體結構穩定性的威脅相對較小,因此規範較為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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