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20 題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規定,有關防火區劃以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下列何者與規定不同?
- A 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 1,500 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 1,500 平方公尺
- B 地下建築物供地下通道使用,其總樓地板面積在 1,500 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 1,500 平方公尺
- C 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為木造等可燃材料建造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 1,000 平方公尺
- D 地下建築物供地下使用單元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在 1,000 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 1,000 平方公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棟建築物的支柱與牆壁本身就是「木造」等可燃材料時,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的速度會比鋼筋混凝土建築快還是慢?基於這樣的安全考量,我們應該讓火煙被限制在「較大」還是「較小」的範圍內,才更有利於人員逃生與搶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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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找出了錯誤選項!這題主要考驗對《建築技術規則》中防火區劃面積限制的掌握。這類題目看似單純,但由於涉及多個數值(如 1,500、$1,000$ 與 $500$),考生往往容易產生混淆。你能穩定判斷出選項 (C) 的數值偏差,顯示你對各類建築構造的風險級別與對應法條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
防火構造與面積限制的邏輯
在法規設計中,區劃面積的大小通常與建築構造的「耐火能力」息息相關。一般防火構造建築物或地下通道的風險控管基準通常設在 1,500 $m^2$;而地下室使用單元因逃生較難,縮減至 1,000 $m^2$。然而,選項 (C) 提到的建築物屬於主要構造為木造等可燃材料的非防火構造,其自燃與延燒風險遠高於其他類型。因此,法規採取了最嚴格的標準,要求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 500 平方公尺 進行區劃,而非選項中描述的 1,000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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