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25 題
有關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之講習與積分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每項課程或講題,其總分以 40 分為限
- B 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 3 年應接受講習一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 180 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
- C 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專業訓練課程,每小時積分 20 分
- D 研究所以上之在職進修或推廣教育,取得學分或結業證明者,每一學分積分 20 分,單一課程以 40 分為限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套制度來維持專業人員的素質,除了規定總進修時數外,為了避免專業人士「只選一門很長的課就抵掉所有學分」,你認為法規在「單一課程」的點數採計上,會採取什麼樣的限制機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規細節並做出正確判斷,這代表你對於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規範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這道題目核心在於考驗《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訓練積分認定基準》中的數據細節,選頂 (A) 確實符合法規中對於「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的採計上限規定。
積分採計與上限規範
在法規設計上,為了確保專業人員能均衡地汲取不同領域的知識,避免單一講座佔比過高而失去多元學習的意義,對於講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每項課程或講題之積分總分上限確實設定為 40 分。這項規定是為了引導專業人員參與不同主題的研習,以維持專業知識的廣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